你的位置:首页 > 债务资讯 > 要债知识

债权债务管理的重要性

2017/8/7 15:46:52      点击:

2004年,重庆大江工业集团(以下简称大江集团)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行债权预警管理,对债权的形成、产生和回笼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管理,以降低成本、降低应收账款、降低存货为指导思想,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债权风险防范,防止产生新的呆坏账为工作宗旨,以催收、诉讼、追究为手段,取得良好效果。2004年收回预警债权957万元,解除预警债权573万元;今年1-5月份收回预警债权709万元,解除预警债权111万元,有效地规避了市场风险,减少了呆坏账的发生。大江集团的债权预警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债权预警管理机制、债权预警形成中的管理、债权预警后的管理。其具体做法是:

  建立债权预警管理机制

  大江集团在开展债权预警管理过程中,成立了债权预警管理组织机构,构建了债权预警管理网络,制定了《债权预警管理办法》,实施债权预警“一把手”工程。公司政策法律处是债权预警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各二级单位债权预警预报的接警机关。政策法律处在接到二级单位的债权报警后,及时将其输入债权预警电脑系统进行适时监控。同时,对各二级单位债权清收工作进行协调、督办和跟踪,并根据预警后具体催收的情况,对预警债权是否提请民事诉讼做出最终决定。公司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的债权预警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债权预警工作方案,逐一落实所预警的每一笔债权的催收措施、催收进度和催收人,经常分析和研究本单位的各类债权,使本单位的各类债权处于受控状态。

  债权预警形成中的管理

  1. 债权的形成。从公司债权形成的原因来看,债权主要有:一是产品销售及外协加工中形成的应收账款;二是生产、配套和供应等业务部门在外协外购件等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预付款;三是个人借款;四是技术转让、资产转让、租赁(厂房、设备等)、合资合作及服务等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应收账款。预警债权形成中的管理,主要是对债权形成过程中哪些需要预警、哪些债权不属于预警管理的范围等情况进行自我诊断,并进行动态处理。

  2. 认真诊断不属于预警管理范围的债权。公司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后,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债权。在形成的债权中,凡是已丧失诉讼时效期的债权、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债权和虚拟债权(虚拟债权是指物资采购、机电设备、生产配套、外协加工等部门,因业务需要提供材料、预付款项等形成的不实债权)都不属于预警管理范围的债权。

  3. 正确判断需要预警的债权。公司为加强预防经营风险的能力,使债权处于受控状态,在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债权中,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预警:

  一是产成品销售业务,从最后一次产成品发(送、收)货之日起(以对方书面签字收货的日期为准),债务单位在6个月内未全部履行付款义务形成的债权;

  二是生产外协加工业务,从最后一次生产外协加工件发(送、收)货之日起(以对方书面签字收货的日期为准),债务单位在2个月内未全部履行付款义务形成的债权;

  三是利用转帐支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实施诈骗手段,套购公司产品及物资形成的债权;

  四是债务单位的经营出现问题,可能造成巨大风险而形成的债权;

  五是生产、配套和供应采购等部门支出的预付账款,按合同等有关规定,从应该收到用预付款购买的货物而未收到所形成的债权;

  六是应付款出现负数,从出现负数之日起,3个月内负数不发生变动形成的债权;

  七是个人借款,从借款之日起,3个月内既不还清借款,且无正当理由而形成的债权;

  八是技术转让、资产转让,租赁(设备及厂房等)、合资合作及服务等形成的债权,从双方约定的付款之日起,2个月内不付清欠款形成的债权;

  九是即将丧失诉讼时效的债权;

  十是已与债务单位有长期业务往来,近年业务量大幅度减少、现款现货、新款不欠,债务单位拒绝出据老欠款的对账单、还款计划及还款意愿等,且过去所欠的老货款又一直未收回或部分收回而形成的债权;

  十一是合同未约定实行垫底货款付款方式,而实际上实行滚动付款,如新货款不欠,垫底货款连续12个月未收回或部分收回而形成的债权。

  债权预警后的管理

  债权预警后的管理包括预警债权的资料整理、预警债权的调查取证、预警债权的解除和债权预警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 做好预警债权的资料整理工作。公司的债权预警后,在日常管理中,注意收集预警债权的第一份和最后一份合同、质量技术协议;历年来的财务应收账款往来帐页;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发货单,铁路、公路、航空等货运凭证,销货发票;银行出据的债务单位最后一次付款的凭证;债务单位为我方出据的最后一次书面对账单据、还款协议、还款计划等;最后一次“特快专递”书面催款对帐《函》的邮局回执;债务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等;同债务往来的各种电传、邮寄等文字资料等相关资料,并进行及时整理,对每一笔预警债权建立档案,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报警单位每月向政策法律处报送《债权预警表》,及时反馈预警债权回收情况,为有关领导及部门提供可靠资料。

  2. 做好预警债权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司的债权预警后,对预警的债权,报警单位相关业务经办部门要定期与债务单位对帐,取回有债务单位人员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书面债权确认依据。债务单位不出据书面债权确认依据的,报警单位相关业务经办部门要定期向债务单位寄发《催款函》,发函形式为特快专递。在填写“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时,要求在“内件品名”栏内写明“催款函”、“催款金额”等字样;“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留联,由专人进行妥善保管,为预警债权的催收、诉讼、追究等提供有力依据。

  3. 预警债权的解除。公司债权预警后,预警债权通过催收、诉讼、追究等手段,得到有效回收或进入诉讼程序的,给予解除预警。预警债权解除的情形有:

  一是预警债权全额收回(包括收回现款、抵回物资、各方抵抹帐等收回方式),且已完成财务账务处理的债权;

  二是进入诉讼程序的预警债权(以法院诉讼收费专用预收票据为准);

  三是预警后又与债务单位恢复了正常业务往来,由二级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公司政策法律处,经审批后同意解除预警的债权。

  4. 加强债权预警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公司政策法律处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听介绍、看资料、提问题等方式,对二级单位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成立了专门的债权预警管理机构,是否有相应的债权预警工作方案,是否有固定的债权预警联络人员,是否给每笔预警债权建立了档案,是否有遗漏、瞒报预警的情形等等,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二级单位及其领导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并与每月的工资收入挂钩兑现。在债权预警管理工作考核过程中,按照公司制定的《债权预警管理办法》,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和处罚,主要考核办法是:

  (1)债权因原始单据保管不善,造成证据不足的,无法进入诉讼程序或败诉的,扣责任单位考核分5分。

  (2)债权预警后,仍发生丧失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债权,扣责任单位考核分5分。

  (3)单位预警债权回收率小于公司预警债权回收率,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分5分,扣其经营班子其他成员考核分3分;扣该单位考核分M分,由以下公式确定:

  M=3分×(1-单位预警债权回收率÷公司预警债权回收率)

  (4)债权因工作麻痹、失职造成遗漏预警的,按责任单位的业务经办人、业务科长、主管厂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顺序,将遗漏预警债权的月利息进行分摊,从每人每月的工资收入中扣除,直至该遗漏预警债权全部收回为止。同时,按该债权金额的5%-10%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债权有意不预警而瞒报的,对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同时按业务经办人、业务科长、主管厂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顺序,将有意瞒报预警债权的月利息进行分摊,从每人每月的工资收入中扣除,直至该瞒报预警债权全部收回为止。对有意瞒报,造成预警债权丧失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而不能收回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该债权金额的20%-50%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